【醫學正傳 卷五 癲狂癇證 論884】
癲狂癇證
論
《內經》曰:巨陽之厥,則腫首頭重,足不能行,發為 仆( 搖其目而暴仆也)。
是蓋陽氣逆亂,故令人卒然暴仆而不知人,氣復則蘇,此則癇之類也。
又曰:陽明之厥,則癲疾欲走呼,腹滿不得臥,面赤而熱,妄見妄言。
又曰:甚則棄衣而走,登高而歌,逾垣上屋,罵詈不避親疏。
是蓋得之於陽氣太盛,胃與大腸實熱燥火鬱結於中而為之耳,此則癲狂之候也。
曰癲曰狂,分而言之,亦有異乎?《難經》謂重陰者癲,重陽者狂。
素問注云:多喜為癲,多怒為狂。
然則喜屬於心而怒屬於肝,乃二臟相火有餘之證,《難經》陰陽之說,恐非理也。
大抵狂為痰火實盛,癲為心血不足,多為求望高遠不得志者有之。
癇病獨主乎痰,因火動之所作也。
治法,癇宜乎吐,狂宜乎下,癲則宜乎安神養血,兼降痰火。
雖然此三證者,若神脫而目瞪如愚痴者,縱有千金我酬,吾未如之何也已矣。
引用: http://jicheng.sabi.tw/jcw/book/%E9%86%AB%E5%AD%B8%E6%AD%A3%E5%82%B3/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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